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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需二十年后的“真凶归来”?

作者:VSport体育    时间:2026-01-29    浏览:    来源:VSport体育

  

何需二十年后的“真凶归来”?

  2026年1月14日,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的一纸无罪判决,终于为一场跨越22年的漫漫申诉路画上了句号。

  当张坤宇拿着判决书复印件来到爷爷张宝财的坟前,将这份迟到的正义焚烧祭奠时○,围观者无不动容•-…。

  这起案件的充满了戏剧性色彩◁△:2004年,商人张宝财因被指伙同“孙双”诈骗被判入狱◇○★,他至死坚称自己也是受害者▲,是被“孙双”所骗;2011年◆=,张宝财在狱中离世,家属开始申诉却屡屡碰壁;直到2020年,立志攻读法律终于毕业的孙子张坤宇,通过工商注册资料意外发现当年的★…•“孙双●••”实为因诈骗获刑的孙玉飞◆■,且孙玉飞已在北京大兴区法院被判刑。

  最终,太原中院启动再审,以“原判事实不清◇、证据不足”为由改判张宝财无罪。

  首先应当向太原中院及相关司法机关致以敬意■●□。法院没有回避过去的判决○◁,而是敢于直面问题▲…,勇于纠正历史错误,这种“有错必纠▽”的司法担当值得肯定。这种对事实的尊重和对法律的敬畏,是司法良知的体现,也是这起案件能够冲破重重阻碍、最终迎来曙光的关键推力○▪。

  张坤宇手持无罪判决书在爷爷坟前痛哭的一幕,令人动容☆◇。这不仅是一个家族跨越两代人的救赎,也被视为法治的胜利…◁▼。然而▽=,也有人问◆▼◆:如果孙玉飞没有因诈骗入狱,如果张坤宇没有读研、不懂法律……张宝财的冤情是否还要在黄土下沉睡★?

  我们在为张坤宇欢呼的同时,更应警惕▼▽◁,不能让这种“孤勇者”模式成为冤案的常态;我们不能将正义的实现仅仅寄托于“真凶再现”的巧合或“孙子学法”的励志,更应建立主动排查、主动纠错法治善意▷。

  在司法实践中•◁★,像张宝财案这样因■●◆“真凶落网▽▪=”而牵出旧案的情形,往往被视为最完美的纠错方式。但现实是▽,真凶未必会再次作案,未必会被抓,即便被抓也未必会交代旧罪。

  如果司法系统的自我纠错机制只能被动等待“真凶开口”,那无异于守株待兔。这种依赖“运气”的模式,掩盖了原审在证据链审查、事实认定上的巨大漏洞。如果当初侦查机关能多走一步核查身份□▷▷,如果当初审判机关能严守“疑罪从无□…-”的底线,何需二十年后的“真凶归来”?

  但这恰恰是最令人深思的一点■▽◁:为什么洗清冤屈需要受害者家属先成为法律专家?普通申诉人缺乏法律知识■•▷,不懂证据规则,更无能力调取跨部门案卷,他们在复杂的司法程序面前往往寸步难行△▼。当需要以“全家耗尽资源○□、培养出一个法学高材生”为代价时,这种正义的成本太过高昂■▷▲,也太过残酷。

  法治的底线应当是:即便是不懂法的老农★△,只要是冤枉◇◆,也能在司法程序中获得救济•-=。

  张宝财案的是幸运的◁★,但幸运不应是正义的常态。我们为法院的改判喝彩★,是为了终有一天,不再需要这样“悲壮的喝彩”▼●。愿未来的法庭上,法官的法槌不再因▽□▼“真凶是否出现◇”而犹豫,只因“证据是否确凿”而落下-○;愿每一个蒙冤者▪,无需等待▲●☆“孙子学法◇”,在踏入法庭的那一刻,就能握住真正的正义•☆▷。

  我们应当把纠错的关口前移,让■“疑罪从无”成为审判时的本能□▼△。不要再等到“人死灯灭◇…”才启动再审,而是在一审、二审中,法官面对存疑证据就敢于敲响法槌■△☆,理直气壮地宣判“指控证据不足,罪名不成立◇▪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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